迫于压力“被动行贿”?三星“太子”获释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5日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三星电子副会长、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2年6个月监禁、缓刑4年。被捕近1年后,李在镕5日获释。
尽管一审法院曾认定此案是韩国“政商勾结”的典型案件,但是二审法院认为李在镕迫于时任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的压力,属于“被动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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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高等法院5日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三星电子副会长、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2年6个月监禁、缓刑4年。被捕近1年后,李在镕5日获释。
尽管一审法院曾认定此案是韩国“政商勾结”的典型案件,但是二审法院认为李在镕迫于时任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的压力,属于“被动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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